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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铁路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招聘8人公告

2018年05月03日

作者:管理员

中国铁路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路保险公司)是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独资设立,2015年7月1日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开业。中国铁路保险公司定位于中国铁路总公司的专业风险经营管理平台,为铁路建设、运输、经营提供风险控制管理服务和保险保障服务。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8个职位,计划招录职位、人数及报考条件见《中国铁路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勤奋敬业,有良好的合规经营意识、职业操守和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2. 热爱铁路和保险事业,认同公司企业文化;

3.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匹配的任职条件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4. 身心健康,符合职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 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任职条件。

年龄、职务、学历、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出生日期按照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为准;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以本人学籍档案材料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工作经历、职务以单位人事通知(或劳动、聘用合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金融监管部门取消、撤销任职资格或受禁止进入金融行业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因违法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曾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等机构的专业人员;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组织处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8.曾受到其它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

9.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4日24:00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应聘者需如实填写《中国铁路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签名,连同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和学位证书、招聘职位要求的人事任职通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成果证明与获奖证书、个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PDF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一寸(25mm×35mm)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hr_rczp@crc.com,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中国铁路保险公司×××(部门、职位)”。不接受电子邮件发送以外的其他报名方式。

(二)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通过初审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掌握和运用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情况。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按照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计分。根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最终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拟考察对象人数1:1的比例,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考察对象人选。

(六)体检。公司组织拟考察对象人选到北京世纪坛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公司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北京世纪坛医院体检中心出具体检报告中印有“合格”或“未见明显异常”字样为体检合格。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研究接续体检人选。

(七)考察。对通过体检的应聘者,由公司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拟考察对象人选后,经应聘者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与应聘者进行面谈了解相关情况。

(八)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录用。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信息不实的或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应聘者的考试、考察、录用等所有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在考试考核环节,若应聘人员迟到15分钟以上,则取消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3的岗位,公司有权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招聘职数。

(四)应聘者的报名材料概不退回,公司在招聘过程中对应聘者的相关信息保密。

(五)被录用的应聘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工资及福利待遇。公司不承诺解决北京市户口、住房、配偶工作、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

(六)本公司保留对招聘公告及附件中各项规定的最终解释权,本次招聘概不接受登门或电话垂询,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hr_rczp@crc.com)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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