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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同意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开业

2017年02月07日

作者:管理员

        据保监会官网2月7日消息,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自保公司”)已于1月25日获批开业,成为我国第7家自保公司。而这一天距离去年12月该公司获批筹建仅仅过去52天。

  据公开信息显示,中远海运自保公司是由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独立出资发起设立的集团二级子公司,注册地位于上海,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法人兼董事长王大雄,总经理郑晓哲。

  该公司官网介绍称,公司战略定位为集团风险管理工具、集团保险管理平台以及集团风险成本中心。其经营范围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成员企业所承担的风险,包括承担损失的风险及赔偿责任的风险,承保险种涵盖船舶保险、货运保险、责任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车辆保险、短期意外/健康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险种。

  自保是企业管理者对企业不可预知的风险进行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其主要内容包括对股东、关联企业提供风险保障及风险解决方案,最终目的是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保证企业能够平稳健康运行。

  公开资料显示,全球自保公司数量保持稳定增长,截至2016年年底,全球共有自保公司6531家,其中美国自保公司数量约占50%。我国自保事业从2012年开始公司化发展阶段,截至目前,包括中远海运自保公司在内,我国还有香港中海油保险公司、联想自保公司、香港中石化保险有限公司、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香港中广核保险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等共7家自保公司。同时,广东粤电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也已于2016年底获批筹建。

  在今年1月7日召开的中国保险学会自保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周延礼曾表示,大力发展自保事业有利于推动我国保险业回归保障主业,对企业加强风险管理、扩大责任保险市场规模有助推作用。企业发展自保事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降低保险成本、对特殊风险进行保障、避免保险商业周期波动影响、实现企业利润中心管理,最终提升企业经营效率。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自去年2月正式成立之后,提出了“6+1”产业集群的战略规划,并确立航运金融板块作为集团支柱产业之一。中远海运自保公司成立之后,将作为中远海运集团内部的保险机构,针对集团及旗下各成员单位的保险需求,承担集团内部运营风险管控与保险承保职能,帮助集团降低风险控制成本、创新风险应对举措。同时,作为中远海运集团旗下的国有独资保险机构,中远海运自保公司还将承担中远海运集团海外战略的特殊风险控制职能,对中远海运集团实施多元化经营、加速全球化战略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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