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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在香港成立自保公司

2013年10月31日

作者:管理员

来源:中石化自保公司落地香港 中石油自保公司注册新疆

          据悉,中石化保险有限公司于1031日获得香港保险业监理处授权开展专属自保业务。中石化自保公司名为“中石化保险有限公司”,注册地在香港,注册资本3亿港元,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全额控股。首任董事包括中石化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刘运、中石化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温冬芬、中石化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公司总经理耿宪良等。据一位监管人士透露,中石化国际石油勘探开发公司总会计师刘继锋担任该自保公司负责人。  

  自保公司即自营保险公司,是由非保险企业拥有或控制的保险公司。自保公司主要为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保险服务。母公司直接影响并支配着自保公司的运营,包括承保、索赔处理的政策和投资行为等。

  中石化2012年年报指出,石油化工生产是一个易燃、易爆、易污染环境且容易遭受自然灾害威胁的高风险行业。这些突发事件有可能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对人身安全造成重大伤害。中石化为主要资产和存货都已购买保险,但仍不能完全避免各类突发事件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不利影响。

  在此之前,中石化内部设有“安全生产保证基金”(以下简称“安保基金”)。根据财政部与中石化联合印发的《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安保基金缴纳单位按照期末固定资产原值和存货账面平均余额的4‰提取。

  但是安保基金有着自身的局限性,安保基金只是在企业内部进行积累,无法合理转嫁经营风险。此外,安保基金也难以覆盖所有的业务领域。相比安保基金,自保公司覆盖范围广,囊括企财险、责任险、信用保险等各险种。自保公司可以进行分保,甚至可以把风险分散到国际再保险市场。自保公司还可以进行资金运用,从而提高偿付能力。

  目前,中石化已在55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境外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为35.2%。设立自保公司承保境外业务,有助于满足海外项目风险管理需求,平衡商业保险支出,提升风险应对能力。作为中国境内最大的原油、天然气生产供应商和最大的炼油化工产品生产、供应商之一,中石化的不少项目已向大型保险公司投保,但部分项目由于风险太高或地处海外未能实际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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