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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区域保险监管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2018年09月09日

作者:管理员

        9月7日,由中国银保监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第4届中国-东盟保险合作与发展论坛在南宁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丁向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代表姜波主任出席论坛活动并致辞。来自老挝、缅甸、菲律宾、泰国等9个东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32名保险监管机构高级代表,东盟保险理事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等保险业界的代表参加了论坛。本届论坛的主题是“互动融合:推进区域保险监管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丁向群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广西成为中国中西部地区中少数同时拥有产寿险法人机构“双牌照”的省份之一,全区保险业取得跨越式发展,保费规模连续三年增速超过20%,为经济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一带一路”广西门户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跨境保险成果显著,跨境汽车保险累计为跨境货物运输和旅游车辆提供保险保障超过40亿元,跨境务工人员意外保险为来华外籍劳务人员提供保险保障近218亿元,为中国与东盟国家的人文交流、经贸往来提供充足风险保障。

  丁向群表示,作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广西正积极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希望以此次中国—东盟保险合作与发展论坛为契机,携手探索建立中国与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保险发展的长期交流互动机制,拓展政保合作领域,推动广西打造成为中国面向东盟的保险业务合作平台及保险监管互动融合的国际通道。

  姜波在致辞中表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保险业抢抓机遇,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发挥保险资金支持、风险管理、信用管理等优势,成为服务“一带一路”的重要力量。一是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发起“中保投-招商局轮船股份股权投资计划”400亿元,直接用于招商局轮船境外项目;与重组后的中国建材集团合作成立100 亿“中保投中国建材产业发展基金”,帮助其推动大宗建材技术装备走出去等与“一带一路”相关的项目。二是推动中资保险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营业机构,为我国在当地投资项目提供保险保障,截止目前,有4家中资保险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了营业机构。三是不断提升承保理赔效率,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优化完善业务流程,加大授权力度,制定标准化承保方案,提升服务品质和效率。

  姜波表示,东盟一直是“一带一路”倡议推进的重要地区,“一带一路”倡议全面实施必将会为中国与东盟保险合作带来更广阔的发展前景。希望通过此次论坛,在更广泛领域与东盟各国交流和分享保险发展和监管的经验,促进区域保险业发展和监管再上新台阶,让保险业发展成果惠及区域内更广大的社会大众。为此,他提出三点倡议:

  一是继续推进区域保险监管合作平台建设。通过国家保险监管官协会(IAIS)、亚洲保险监督官论坛(AFIR)等平台,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双边、多边监管合作机制。二是继续推进“一带一路”保险科技国际合作。保险业要以科技为根本驱动力,不断拓展保险保障职能,期待与东盟各国在内的广大新兴市场国家,加强保险科技的交流与合作,携手共建体现新兴市场特点的保险监管体系。三是继续推进区域保险交流合作。一方面,将积极做好保险“引进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推动更多开放政策在自贸区和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尤其欢迎在健康、养老、巨灾、农业和责任保险等方面有专长的外资公司进入我国;另一方面,支持中国保险业稳步“走出去”,鼓励保险机构加强国际合作,构建东盟及“一带一路”保险服务网络,为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居民提供保险保障服务,助力实现“民心互通”。

  据了解,2018年是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5周年,15年来,双方在经贸、文化、旅游、科技等领域的合作硕果累累。中国-东盟保险合作与发展论坛是原中国保监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共同发起成立,迄今已在广西成功举办4届。4年来,论坛已逐步发展为深化中国与东盟及亚洲周边国家和地区保险领域交流合作的一个重要机制,对于服务中国-东盟经贸关系发展、支持“一带一路”工作开展、以及促进亚洲区域保险监管合作交流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来源:中国保险报 2018-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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